疫情当下更要守好信息安全保密防线(三) | 个人信息统计安全保密提醒

发布者:王希发布时间:2020-02-27浏览次数:156

目前,各地疾病防控机构、基层街道社区、企事业单位等普遍开展调查工作,统计相关返乡、返工人员的个人信息。这个过程涉及个人信息的采集、汇总、共享、披露等多个环节,每个环节都应当注意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,以防出现数据泄露、丢失、滥用等情形,特别是涉及的涉密人员,更应加强对其个人信息的保护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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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集环节

如果以纸质填表方式开展调查,在非经授权的情况下,不准对纸质材料进行拍照、复印,应统一回收,妥当保管;如果以电子方式记录相关信息,需要责任到人,将数据和备份数据保存在特定的终端,并做好对终端的安全防护,避免遗失。

  

2

  

汇总、存储环节

尽可能相对集中管理和处理个人信息,采用严密的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。

3

  

共享、传输环节

应确认对方是有权获取数据的机构或个人,并采用安全可靠的传输方式。

4

  

使用环节

需要做到专采专用,严格限制于疾病防控目的,不得挪作他用,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按照规定予以妥善处置。

5
对外披露环节

对于确诊患者,仅公开性别、确诊日期、发病症状等非个人信息,即可满足社会一般公众对疫情状况的知情权,非必要时不应公开姓名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、电话号码、家庭住址等。
对于确诊或疑似病例所在地区的公众,可公开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大致居住区域,满足此类公众对防控需求的知情权,非必要时不应公开具体的个人信息。
对于涉及“密切接触传染源”的重点人群信息,应安排专人负责,保证其联系方式不被扩大传播,相关人员名单应进一步限定知晓范围,予以重点保护。

文章来源:公众号“保密科学技术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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