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保密局改革涉密资质年审工作

发布者: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6-11-09浏览次数:1305

为做好2016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,国家保密局资质管理委员会持续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,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涉密资质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年审改为年度报告制度,《通知》主要内容如下:

建立健全年审报告制度。将原来的年审现场审查改为由单位提交年度报告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确认。涉密资质单位根据《涉密资质单位保密管理自查自评标准》,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评,并提交保密管理落实情况年度自查自评报告。

推进涉密资质单位保密责任制落实。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总结、充分吸收近年来保密检查经验出台的《涉密资质单位保密管理自查自评标准》,是指导各单位开展常态化、规范化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文件;要求涉密资质单位以年审方式开展保密自查自评,能够促进涉密资质单位加强日常保密管理,及时发现隐患,堵塞漏洞,推进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。

加强属地管理。《通知》进一步强化了涉密资质单位注册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,明确由各省(区、市)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涉密资质单位开展年审工作,并对照自查内容和标准,对涉密资质单位提交的年度自查自评报告进行审查,严肃纠正存在的问题,督促整改到位。

强化年审监管。《通知》指出,取消涉密资质单位年审现场审查不等于放松保密监管要求,对年审中存在问题较多或对年审工作不重视、走过场的涉密资质单位,应列入“双随机”抽查及其他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,加大检查力度;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将适时对年审情况进行通报,切实增强资质单位做好年审工作的自觉性。国家保密局也将根据工作需要,结合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,适时对各省(区、市)年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;涉密资质单位对注册地保密局作出的年审决定有异议的,可以向国家保密局提出复议申请。

下一步,国家保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切实推进涉密资质行政审批“放管服”改革,按照工作重点加强谋划,做好工作铺陈,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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